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近日,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挝开元”)因日常经营需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向老挝开元贷款美元3,000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老挝开元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本次担保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各级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及美元2.3亿元,其中拟为老挝开元提供人民币97,000万元及美元23,000万元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式 | 已审批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累计担保金额 | 剩余可用担保金额 |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人民币97,000万元及美元23,000万元 | 美元3,000.00万元 | 人民币17,867.85万元及美元8,843.85万元 | 人民币79,132.15万元及美元14,156.15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基本信息
| 被担保人名称 | 公司持股比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 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 | 100 | 2008年11月26日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甘蒙省他曲县Namalath村 | 韩汇如 | 8,300万美元 | 钾矿的勘察、勘探、开采和加工。 |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被担保人 | 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审计) |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 | 3,475,172,182.07 | 1,350,026,993.75 | 2,125,145,188.33 | 1,625,774,871.75 | 93,020,116.97 |
| 被担保人 | 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 | 3,515,738,191.42 | 1,364,437,324.3 | 2,151,300,867.12 | 814,197,479.16 | 34,303,329.05 |
3.失信查询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被担保人(债务人):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2.担保金额:美元叁仟万元整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老挝开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支持老挝开元满足日常经营发展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对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74,839.75万元(其中美元8,265.88万元、人民币16,100.70万元,美元汇率以签订合同当日汇率为准,即1美元=7.1062元人民币计算),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40%。前述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