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普天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1,423.14万股新股募集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5,325,838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555.54万元(以下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23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36,317.54万元已存入公司在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9550880021016300642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221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募集资金 投资净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 38,957.00 | 35,532.91 | 3,424.09 | 91.21% |
| 5G高端通信振荡器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5,012.00 | 5,012.00 | 0.00 | 100.00% |
|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募集资金 投资净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 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242.00 | 30,242.00 | 0.00 | 100.00% |
| 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 40,708.00 | 22,499.20 | 18,208.80 | 55.27% |
| 补充流动资金 | 21,398.54 | 21,398.54 | 0.00 | 100.00% |
| 合计 | 136,317.54 | 114,684.65 | 21,632.89 | 84.13% |
注:1.以上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2.“泛在智能公共安全专网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流27,453.52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769.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9,469.99万元,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18,300.00万元。
专户明细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万元) | 备注 |
| 1 | 中信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 8110901012701243801 | 2,217.65 | |
| 2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9550880021016300642 | 7,252.34 | |
| 3 | 交通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 131505000013000574948 | 0.00 | 已销户 |
| 4 | 光大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 38830180808988680 | 0.00 | 已销户 |
| 5 | 中信银行石家庄谈固东街支行 | 8111801012500776328 | 0.00 | 已销户 |
| 合计 | 9,469.99 | |||
转入其他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单号 | 金额(万元) |
| 1 | 中信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 8110901031801841127 | 2,800.00 |
| 2 | 中信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 8110901032101930039 | 1,000.00 |
| 3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01214953 | 4,500.00 |
| 4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01215232 | 10,000.00 |
| 合计 | 18,300.00 |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普天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额38,957万元,截至2025年11
月30日,已签订相关合同38,929.45万元;实际支付35,532.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支付14,697万元、设备购置支付19,309.96万元、外购软件支付1,525.9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7.55万元。产生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2,593.56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 | 签订合同 金额B | 签订合同 占比% | 实际支付 金额C | 实际支付 占比% | 待支付合同尾款D=B-C | 募集资金节余E=A-B | 利息及理财收入 |
|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 | 38,957.00 | 38,929.45 | 99.93% | 35,532.91 | 91.21% | 3,396.54 | 27.55 | 2,593.56 |
2.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普天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额40,708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签订相关合同35,194.46万元,实际支付22,499.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513.54万元。产生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3,543.54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A | 签订合同金额B | 签订合同 占比% | 实际支付金额C | 实际支付 占比% | 待支付合同尾款D=B-C | 募集资金节余 E=A-B | 利息及理财收入 |
| 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 40,708.00 | 35,194.46 | 86.46% | 22,499.20 | 55.27% | 12,695.26 | 5,513.54 | 3,543.54 |
(二)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受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影响,上游建材市场需求整体偏弱,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呈下行态势。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强化预算管控、优化集中采购等策略,在项目设计、招标、施工、机电安装调试等全周期内,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理财等收入。
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部分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主要包括
部分设备尾款以及质量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结算尾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及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项目、信息技术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541.09万元及存款利息、理财收益6,137.10万元,合计11,678.1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合同尾款(设备、工程结算尾款)及质量保证金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合同尾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公告。
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对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此
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人对普天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胡 璇 何 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