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42证券简称:中化岩土公告编号:
2025-082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
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融资安排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城集团”)申请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后发生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成都兴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27%,针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金额的70.73%),公司在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相关资产范围内通过抵质押方式向成都兴城集团提供反担保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按照实际担保金额(超股比部分)以不超过1.0%/年担保费率向成都兴城
集团支付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3)。
公司前期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成都兴城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成都兴城集团签订了《担保费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抵押合同》。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成都兴城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亿元整、3亿元整。成都兴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63154368;
3.成立日期:2009年3月26日;
4.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5.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注册资本: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体育保障组织;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通用航空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关联关系:成都兴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关系;
11.履约能力:成都兴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进展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 资产总计 | 127,950,133.21 | 134,334,338.51 |
| 负债总额 | 112,897,366.17 | 118,832,518.31 |
| 净资产 | 15,052,767.05 | 15,501,820.20 |
| 营业收入 | 10,283,759.06 | 4,440,277.57 |
| 利润总额 | 307,934.77 | 367,942.37 |
| 净利润 | 218,715.50 | 292,911.11 |
3.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借款金额:人民币3亿元整;
5.借款期限:36个月。
(二)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甲方):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借款金额:人民币1,760万元整;
5.借款期限:36个月。
(三)成都兴城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甲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保证的担保范围:4亿元整的最高本金余额,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保证期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成都兴城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甲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亿元整的最高本金余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三年。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6日;3.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4.法定代表人:刘明俊;5.注册资本:180,611.6738万元;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 资产总计 | 464,772.07 | 462,059.75 |
| 负债总额 | 278,733.86 | 279,136.98 |
| 净资产 | 186,038.20 | 182,922.77 |
| 营业收入 | 23,751.70 | 5,686.59 |
| 利润总额 | -66,886.10 | -3,770.42 |
| 净利润 | -64,441.58 | -3,115.43 |
8.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事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成都兴城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94,586.67万元。
八、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34,755.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736.12万元的42.52%;均为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