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_公司公告_海联金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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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537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25-07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2名,代表股份336,511,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2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016,7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88,933,298股,该等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85,083,447股。)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294,21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14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580名,代表股份42,292,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7%。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580名,代表股份42,292,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0名,代表股份42,292,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977%。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941,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558%;反对9,313,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77%;弃权2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721,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3697%;反对9,313,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219%;弃权2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0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937,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549%;反对9,315,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82%;弃权2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718,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3624%;反对9,315,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254%;弃权2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12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912,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473%;反对9,331,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729%;弃权2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93,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3019%;反对9,331,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633%;弃权2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34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965,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5404%;反对1,2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737%;弃权2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746,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429%;反对1,2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733%;弃权2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83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934,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540%;反对9,303,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48%;弃权2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715,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3553%;反对9,303,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21.9985%;弃权2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4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6,885,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393%;反对9,343,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767%;弃权2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66,2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2383%;反对9,343,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933%;弃权2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6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885,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394%;反对9,315,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81%;弃权3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66,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2392%;反对9,315,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252%;弃权3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35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868,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7.1983%;反对9,345,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772%;弃权2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49,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1983%;反对9,345,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971%;弃权2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0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6,91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468%;反对9,316,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87%;弃权2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91,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2976%;反对9,316,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295%;弃权2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29%。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6,92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497%;反对9,316,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85%;弃权2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701,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3213%;反对9,316,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280%;弃权2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50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893,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418%;反对9,333,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737%;弃权2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74,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2581%;反对9,333,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692%;弃权2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2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916,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485%;反对9,311,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671%;弃权2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697,1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3113%;反对9,311,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0172%;弃权2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715%。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国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32,476,516股同意,选举刘国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57,368股。

(2)选举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32,466,425股同意,选举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47,277股。

(3)选举孙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32,466,500股同意,选举孙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47,352股。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徐国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32,493,586股,同意,选举徐国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74,438股。

(2)选举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332,481,730股,同意,选举刘慧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262,582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郑茜元

3、结论性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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