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_公司公告_旷达科技:关于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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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关于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 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 月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120,000 万元人民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2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理 财产品的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预计现金管理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31.77%,未达到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20,000 万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 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一节(证券投资)、第四节(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 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孙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其正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及子、孙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 均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 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 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管理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6)独立董事、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投资或拓展需要时 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全年现金管理额度及相关安排,是在保障公司及下属 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的合理配置,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9,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0%,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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