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一、住所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1;
变更后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11-13楼。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上述住所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内容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1,邮政编码:412000。 |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11-13楼,邮政编码:412000。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住所变更及章程修订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