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郑旭、李质磊、路忠林、崔海峰在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刘兴翀、汤健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