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510公司简称:天汽模公告编号2025-040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58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471万张,面值总额为47,1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
元/张。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人民币463,100,000.00元于2020年
月
日到账。上述到账资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363,1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736,900.00元。
截至2020年
月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TJA40001”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4,412,889.0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8,333,100.00元;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079,789.09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540,888.5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6,324,010.9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
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 | 77200078801600000780 | 463,100,000.00 | 7,928,546.65 | 活期 |
| 合计 | 463,100,000.00 | 7,928,546.65 |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238,395,464.26元,主要原因系:
(1)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6,598,983.67元;
(2)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44,603,242.15元。
(3)项目相关信用证存入扣除实际对外支付净额391,205.7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333,1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9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8
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60,736,9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40,888.56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4,412,889.0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大型高品质模具柔性生产线智能化扩充升级项目 | 否 | 340,736,900.00 | 340,736,900.00 | 14,540,888.56 | 94,412,889.09 | 27.71 | 不适用 | 否 |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60,736,900.00 | 460,736,900.00 | 14,540,888.56 | 214,412,889.09 | 46.54 | ||||||
| 合计 | 460,736,900.00 | 460,736,900.00 | 14,540,888.56 | 214,412,889.09 | 46.5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到账后,国内即突发公共事件,受此影响,产业链上下游的需求和供给出现了短时波动,为应对突发影响降低投资风险并节约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将部分原有旧机床进行了改造,节省了部分投入资金。受公共事件影响、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投资收益下滑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0年和2021年经营亏损,2022年和2023年经营情况有所改善并实现扭亏为盈,为兼顾项目建设条件和市场风险,并结合阶段性经营状况,公司审慎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向佳隆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采购的设备到货周期较长,目前尚未完成交付,且到货后的检验、安装、调试等程序也需要一定时间。基于项目目前的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集 | ||||||||||
|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333,1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9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 |
| 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