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退(002509)_公司公告_R广茂1: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3月3日

R广茂1: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31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总公司的全资股东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3月3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2月2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清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原告总公司的全资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梁景池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佛山市依恳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红中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广贸五金经营部主要负责人:梁彩玲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中英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防记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林少妮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曾是全资子公司的员工

姓名或名称:曾冬红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曾是全资子公司的员工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绿装饰部向第三人依恳丰公司归还了借款人民币650万元,第三人依恳丰公司于次日相应向原告归还工程预付款650万元。此后,第三人依恳丰公司再未向原告返还任何款项。第三人依恳丰公司长达九年怠于向广州市天河区天平长绿装饰部主张剩余的750万元债权,严重影响原告的债权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第三人依恳丰公司对广州市天河区天平长绿装饰部的债权。广州市天河区天平长绿装饰部的经营者为被告梁景池,广州市天河区天平长绿装饰部现已办理注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其债务应由经营者梁景池承担。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人民币75000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以75000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人民币75000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以75000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原告方的原个别股东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案涉款项经由第三人佛山市依恳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被告梁景池经营的广州市天河区天平长绿装饰部转移公司资金,具有实施职务侵占犯罪的嫌疑。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依法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相关犯罪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的起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实质影响对公司财务方面无实质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公司财务方面无实质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2025)粤0904民初2617号民事裁定书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