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5证券代码:400256 证券简称:鹏都5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太路2588号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参与表决。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5:00—2025年12月4日15:00。
公告编号:2025-035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400256 | 鹏都5 | 2025年11月2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议案一:《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传真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来函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25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1-6243051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公告编号:2025-035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 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