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预计盈利:17,762.87—20,723.35 | 盈利:9,868.26 |
| 预计比上年同期上升:80%—110%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预计盈利:13,132.82—15,321.62 | 盈利:8,755.21 |
| 预计比上年同期上升:50%—75% | ||
| 基本每股收益 | 预计盈利:0.2054元/股—0.2396元/股 | 0.1141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原材料煤炭价格下行,供热量稳中有升,公司热电业务板块盈利能力增强。
(二)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固废(危废)资源化业务的扩大与延伸以及贵金属价格的上涨,公司有色金属资源化利用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三)报告期内,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5,000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及拆迁补偿款。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关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