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于龙斌
(4)历史沿革: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 计厅),创立于1996 年5 月。1999 年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2000 年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12 月2 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A 座14-16 层
(6)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新证券法实施 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20 年11 月2 日,已在财政部、证监会备 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司法鉴定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 保护能力,购买的2025 年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 万元,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文件规定。近三年
(2023 年至今)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4 例,目前1 例已判决不需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尚余3 例均处于二审审理阶段,不排除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情况。
(9)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苏亚金诚未加入任何国际会计网络。
(10)业务信息:苏亚金诚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3.53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3.0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11 亿元。2024 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38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97 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所在 行业的执业经验。
(11)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C38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 制 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5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C33 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F52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25 年5 月6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5.00 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苏亚金诚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财政部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 工作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 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 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苏亚金诚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 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 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苏亚金诚信用良 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 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苏 亚金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 项等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苏亚金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