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82,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44%)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186%)。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职务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王文旭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482,625 | 0.074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王文旭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份以及因该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备注 |
| 王文旭 | 120,656 | 0.0186% | 减持比例未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王文旭先生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期间,王文旭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或自本人任期开始之日起(孰晚)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止,承诺人将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承诺,王文旭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旭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本次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王文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王文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及减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文旭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