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情况,积极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玮,中国香港籍,生于1968年,香港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数学荣誉硕士。黄玮女士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企业管治、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ESG策略、商务咨询、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的专长,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黄玮女士现担任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香港分所)所长、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企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23年5月至2025年2月担任首创钜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黄玮女士在专业和社会服务方面担任了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副会长、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副会长、香港中国金融协会理事和香港生物医药创新协会高级顾问,并持有美国评估师协会高级评估师、特许皇家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时间 | 会议届次 | 表决方式 | 表决意见 |
| 2025年1月2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3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3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4月1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4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8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10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12月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 2025年12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通讯 | 同意 |
参会前,我认真阅读了会议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问题或完善建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会,我均亲自参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出发,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职责情况
(一)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议题涵盖《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比如:
建议新任财务负责人尽快完成业务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核心业务流程与生产运营状况,确保财务战略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期待新任财务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深刻理解
公司的战略方向,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为优化公司运营管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有效的决策意见与建议。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议题涵盖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监察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汇报、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计划沟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比如:建议深挖数据沉淀过程的价值,帮助公司做更好的决策;建议做好现金流测试,并对市场的利率走向做好预测;建议全盘考虑各种问题,尽量优化各项管理;关于归母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建议财务部可以发挥更强大的作用,提前做好数据的分析,为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年报工作方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开展年报工作,与会计师就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程、重点关注点等进行沟通和督促,要求公司管理层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请年审会计师关注对公司收入、利润、估值以及业务变动情况的审计认定、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及进展、在建项目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存货或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关注收入环节之外,也重点关注对应的采购和销售环节的内控等,确保审计工作底稿充分、真实、完整。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题涵盖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主要围绕降本增效、稳运营提质量、优化管理、廉洁文化建设、加强风控合规等经营重点开展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外,还要侧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通过座谈、电话问询、实地调查等形式,包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在公司总部与法务风控及合规部、工艺技术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盐亭基地、香港研发中心(筹备中)和香港办公室,对
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控合规、研发创新等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平时我亦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即使本人常驻香港,我到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达19天。
此外,本人利用个人在企业管治、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风险识别及防范、ESG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专长,与总部财务部、法务风控及合规部、研发创新中心、工艺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及生产基地沟通后,对公司在建工程、研发项目以及战略发展进行提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例如:(1)建议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创造一些技术壁垒,打造天齐自身的明星产品;(2)建议建立公司级风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整合法务、财务、投资管理等部门,系统性管理各类风险;(3)建议未来健全3D研发管理体系,建立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加强跨领域资源整合,持续提升研发效率;(4)建议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快速响应机制,缩短技术商业化周期;(5)建议公司将“十五五”作为重点和标杆在整体的战略规划中体现出来,使公司的战略从维度上以“十五五”为核心。同时,在与公司管理层交流讨论中,也积极向管理层传递香港资本市场变化资讯、资产评估专业角度观点、证券市场最新发展、地缘政治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以及审计与风险方向的相关经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我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度,公司共发布A股定期报告4份和H股中英文定期报告8份;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及文件共计163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文公告92份、英文公告68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关注事项
1、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题》《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题》。202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27日为首批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136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方案》。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解锁股票数量为1,312,400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12月20日届满。公司于锁定期届满后按照考核等级对应比例权益份额解锁,将1,204,180股由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至持有人普通证券账户。公司将剩余108,220股暂存放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并将根据《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持续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就持续关连交易订立全年上限。公司对Albemarle协议项下雅保德国2026年度锂精矿采购量预计上限进行了订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本次订立相关协议项
下2026年度预计交易量上限,亦属于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结果的议题》。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及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题》。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朱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并审阅了本议案材料,对提名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均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按照《自律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2025年我重点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方案、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对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查询,及时获取公司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做充分准备,同时用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公正、专业的意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
(四)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深度参与推动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专业发展(包括组办主题年会、开展独董专业技能讲座、回应监管机构的各种相关咨询文件等),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在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强化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
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玮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