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格通信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385,2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6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5,449,997.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20,543.4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1,629,453.98元。
截至2023年10月13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13,055,489.8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1,842,394,507.62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23777672545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06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4,969,800.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5,744,036.6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79,049,121.89元(包含理财和利
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公司于2007年
月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随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有关制度,公司于2010年
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
月
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2023年
月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
2023年
月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1月9日,公司与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晶维”)、保荐人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6月7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格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其中: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 |
| 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 | 723777672545 | 6,147,153.71 | - |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 44050186320100004960 | 23,019,332.81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3602013419201639672 | 297,898,284.07 | 260,000,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8110901012101644665 | 18,788,230.66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8110901012901730617 | 31,768,287.08 | -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210001071807 | 601,427,833.56 | 600,000,000.00 |
| 合计 | 979,049,121.89 | 860,000,000.00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变更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新增前实施主体 | 新增后实施主体 |
| 1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1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海格晶维 | 80,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026年10月31日 |
| 海格通信 | 63,617.95 | 51,617.95 | ||||
| 2 |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 海格天腾 | 208,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2026年12月31日 |
| 3 |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海格通信 | 165,000.00 | 55,545.00 | 67,545.00 | 2027年10月31日 |
| 合计 | 453,000.00 | 184,162.95 | 184,162.95 | |||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
环使用。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未到期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 存放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到期日 | 金额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6年1月29日 | 11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6年4月1日 | 5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6年7月1日 | 100,000,000.00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 | 600,000,000.00 |
| 合计 | 860,000,000.00 | ||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79,049,121.89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理财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1.2亿元,转为投向“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即增加1.2亿元)。公司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改变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2025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格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格通信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在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海格通信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海格通信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84,162.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496.9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574.4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52%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 ||||||||||||
| 1、“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是 | 78,617.95 | 66,617.95 | 27,101.39 | 36,872.08 | 55.35 | 2026年10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 2、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7,207.85 | 20,666.94 | 41.33 | 2026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 3、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是 | 55,545.00 | 67,545.00 | 9,187.74 | 35,035.38 | 51.87 | 2027年10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合计 | 184,162.95 | 184,162.95 | 43,496.98 | 92,574.40 | 50.2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均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收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该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2、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理财专户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余额为860,000,00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发生该事项。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未发生该事项。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79,049,121.89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理财账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未发生该事项。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66,617.95 | 27,101.39 | 36,872.08 | 55.35 | 2026年10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67,545.00 | 9,187.74 | 35,035.38 | 51.87 | 2027年10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34,162.95 | 36,289.13 | 71,907.46 | 53.60 | -- | - | 不适用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1.2亿元,转为投向“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即增加1.2亿元)。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均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收益。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该情况。 |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