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5-117债券代码:127089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15:00;
、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3人,代表股份1,740,810,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70,307,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5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21人,代表股份170,503,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2人,代表股份170,503,39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靳保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0,801,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494,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296%。
1.02选举杨爱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1,18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88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69%。
1.03选举靳军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4,84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54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27%。
1.04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28,279,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97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05%。
1.05选举曹仰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4,617,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30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75%。根据以上表决结果,靳保芳先生、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曹仰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735,27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97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56%。
2.02选举朱仲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735,26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96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98%。
2.03选举陈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5,340,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5,03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14%。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陈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055,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反对2,31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0%;弃权43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7,74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38%;反对2,31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2%;弃权43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2,796,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74%;反对57,56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67%;弃权45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89,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49%;反对57,56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04%;弃权45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59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57%;反对57,77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0%;弃权44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284,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548%;反对57,77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67%;弃权44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4%。
5.0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469,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86%;反对57,731,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64%;弃权61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26%;反对57,731,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94%;弃权61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0%。
5.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74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6644%;反对57,652,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18%;弃权41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36,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439%;反对57,652,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130%;弃权41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0%。
5.04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682,84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02%;反对57,541,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54%;弃权424,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3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033%;反对57,541,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79%;弃权424,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8%。
5.05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682,78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67%;反对57,60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3%;弃权418,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7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74%;反对57,60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71%;弃权418,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5%。
5.06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682,802,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77%;反对57,58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81%;弃权42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94,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78%;反对57,58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56%;弃权42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
5.07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682,78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67%;反对57,59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86%;弃权430,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73%;反对57,59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01%;弃权430,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5%。
5.08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682,86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11%;反对57,52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43%;弃权428,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52,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122%;反对57,52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364%;弃权428,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4%。
5.09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738,324,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2%;反对2,041,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弃权44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1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16%;反对2,041,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5%;弃权44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35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2,01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弃权436,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5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0%;反对2,01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9%;弃权436,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38,27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5%;反对2,05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9%;弃权48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7,970,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3%;反对2,05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9%;弃权48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9%。
7.02修订《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38,300,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2,014,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7%;弃权49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7,992,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74%;反对2,014,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49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3%。
7.03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表决结果:同意1,738,34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反对1,989,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弃权47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41,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8%;反对1,989,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1%;弃权47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0%。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80,294,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36%;反对58,03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36%;弃权2,485,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9,98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069%;反对58,03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51%;弃权2,485,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0%。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38,33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2,022,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45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28,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3%;反对2,022,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0%;弃权45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35,29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0%;反对5,063,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9%;弃权455,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984,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32%;反对5,063,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6%;弃权455,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贾潇寒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