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13,502,935股,发行价格为1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9,999,995.70元,扣除保荐机构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8,337,999.93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41,661,995.77元,2023年11月24日划入公司账户。上述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部分)、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等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106,644.8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4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孙)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
月
日,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B)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C) | 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D) |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E=A-B+C-D) | 
| 1 | 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 | 39,000.00 | 33,703.38 | 17.23 | 5,313.85 | - | 
| 2 | 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 | 7,110.00 | 5,278.93 | 6.09 | 83.16 | 1,754.00 | 
| 3 | 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 | 15,000.00 | 3,841.90 | 16.07 | 1,442.29 | 9,731.88 | 
| 合计 | 61,110.00 | 42,824.21 | 39.39 | 6,839.30 | 11,485.88 | |
注1: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2: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为预计金额,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使用公司存量设备,降低采购成本等,节省了费用。
其中,“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较多,一方面是公司调整了其他在建孵化项目,从而将部分通用孵化设备提供给“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使用,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得益于项目实施
地点与公司现有孵化场相邻的区位优势,实现了在部分基础设施上的共享,有效控制了项目的工程建设投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18,325.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在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后,适时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孙)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此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培栋甘强科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