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002458)_公司公告_益生股份: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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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五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公司网站及内部刊物等方式。

第六条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

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第七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披露内容不得超过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请授信、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需向对方提供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时,应根据本制度第九条规定履行对外信息报送审批流程。

第九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对外报送信息的,需要将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公司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前,应当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对外报送信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的合法性负责。

(二)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经办人员应当提示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格式见附件二),报送信息前应当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保密承诺函中应当列明接收、使用公司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三)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经办人员应将回执原件留本部门/单位保留存档,复印件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备查,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前,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制度,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终止提供保密信息;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违反本制度对外报送信息的,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信息部门/单位
报送对象
报送时间
对外报送信息的内容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见年月日
董事会秘书审核年月日

附件二: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提示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应属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公司此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属于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重点提示如下:

1、贵公司/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仅可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必要范围内使用该材料,且使用必须严格限定为完成本项目所安排的工作,不得超范围使用;

2、贵公司/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前,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也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擅自使用该材料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材料;

3、贵公司/单位及知悉本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相关人员,在对外提交或公开披露的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根据法律或政府要求,或与本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4、贵公司/单位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5、贵公司/单位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违规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本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会将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泄露时调查之用。

敬请贵公司/单位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特此函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三:

保密承诺函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以下文件及《保密提示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或本人)在此确认,接收或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联系方式
1
2
3

本单位(或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或本人)保证严格控制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仅可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必要范围内使用该材料,且使用必须严格限定为完成本项目所安排的工作,不得超范围使用。

2、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在你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未经你公司书面许可,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相关未公开信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也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擅自使用该材料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材料。

3、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根据法律或政府要求,或与你公司同时公开披露该信息。

4、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

致使你公司的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本单位(或本人)将立即通知你公司。

5、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签收人(签字、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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