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002436)_公司公告_兴森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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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森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稳、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嘉宁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若李嘉宁女士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嘉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任尚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李嘉宁简历李嘉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MPAcc,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2014年11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4年12月~2016年6月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7月~2017年8月任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李嘉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截至目前,李嘉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要求,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李嘉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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