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67证券代码:400177 证券简称:阳竹5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明市阳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新材料”)为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共同开展“以竹代塑”相关生物基新材料业务,整合各方资源与优势,提升三明新材料的核心竞争力,三明新材料拟联合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农林”)共同出资设立三明市阳竹母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粒新材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母粒新材料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三明农林认缴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0%,三明新材料认缴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0%。母粒新材料成立后,将致力于打通“以竹代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以自产的竹粉体为基础,进一步精深加工,制造用于直接成型制品的竹基母粒。此举旨在实现从原料到高附加值产品的跨越,推动竹材在更高价值领域的应用,从材料源头促进环保新产业发展,以满足市场对可持续材料的迫切需求,创造显著的综合效益。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明市阳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新材料”)为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共同开展“以竹代塑”相关生物基新材料业务,整合各方资源与优势,提升三明新材料的核心竞争力,三明新材料拟联合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农林”)共同出资设立三明市阳竹母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粒新材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母粒新材料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三明农林认缴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0%,三明新材料认缴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0%。母粒新材料成立后,将致力于打通“以竹代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以自产的竹粉体为基础,进一步精深加工,制造用于直接成型制品的竹基母粒。此举旨在实现从原料到高附加值产品的跨越,推动竹材在更高价值领域的应用,从材料源头促进环保新产业发展,以满足市场对可持续材料的迫切需求,创造显著的综合效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为8950万元(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商银行大厦十九层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林业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木材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畜禽收购;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水产品零售;牲畜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法定代表人:方勇控股股东:三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三明市阳竹母粒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洛溪大道299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农用薄膜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竹制
公告编号:2025-067品制造;竹制品销售;竹种植;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资源监测;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 投资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实缴金额 |
| 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实物 | 1500万元 | 30% | 0 |
| 三明市阳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货币、实物 | 3500万元 | 70% | 0 |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或经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价值的实物出资。
甲方: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三明市阳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三明市阳竹母粒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册为准)
2、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洛溪大道299号
3、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6、出资形式:以货币形式出资,或经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价值的实物出资;实物(设备)出资行为不构成对本协议所涉出资违约条款之违反。
为响应上海市“禁塑令”带来的市场机遇,三明新材料拟联合三明农林在福建三明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公司将依托本地丰富的竹资源,专注于竹基母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将竹粉转化为可直接用于下游制品成型的环保颗粒材料,推动“以竹代塑”在高价值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公司也将积极把握沪明对口合作契机,加快竹基母粒的推广与布局。此举有助于公司延伸绿色材料产业链,增强在可持续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跨区域市场拓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为响应上海市“禁塑令”带来的市场机遇,三明新材料拟联合三明农林在福建三明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公司将依托本地丰富的竹资源,专注于竹基母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将竹粉转化为可直接用于下游制品成型的环保颗粒材料,推动“以竹代塑”在高价值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公司也将积极把握沪明对口合作契机,加快竹基母粒的推广与布局。此举有助于公司延伸绿色材料产业链,增强在可持续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跨区域市场拓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其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公司将强化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其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公司将强化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
六、备查文件
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