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002401)_公司公告_中远海科: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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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股票代码:002401编号:2026-013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38号22号楼1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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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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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5)

数:(5)
4.01《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团内合资公司除外)、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2《关于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3《关于公司与广州振华航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4《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绿色数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5《关于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4为关联交易议案且需逐项审议表决,其中审议议案4.01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议案4.02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张力炜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议案4.03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林亦雯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议案4.04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议案4.05时,王新波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5为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现场参会的登记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的,须于2026年4月13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完成登记,信函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38号23号楼3楼

联系人:姚先生

邮编:200135

电话:021-65969397

传真:021-65969396

4.提醒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1”,投票简称为“中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4.01《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团内合资公司除外)、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2《关于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3《关于公司与广州振华航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4《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绿色数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05《关于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次股东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

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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