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 年12 月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 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19 号文”),规定了“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9 号文。其他 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解释19 号文进行合 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 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