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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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080号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远智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远智慧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远智慧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科远智慧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远智慧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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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2021年11月15日,科远智慧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远智慧能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定期存款中29,500.00万元在不知 情的情况下被质押,其中涉及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2,500.00万元。根据浦发银行 南通分行的回函,涉及募集资金的12,500.00万元定期存款账户处于“质押;冻 结控制”状态。
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3.8中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质押的规定。
2025年7月21日,科远智慧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划转的被执行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履行生效判决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231,255,538.55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40,000,000.00元,期内及逾期利息 4,287,868.49元。
除上述已通过诉讼并执行到位的款项之外,截止2025年12月31日尚剩余 8,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存款本金及利息未收回。针对该8,500.00万元尚未 归还的款项,科远智慧已经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6年4 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法院对智慧能源投资公司主张 的8,500.00万元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令浦发 银行南通分行向智慧能源投资公司履行全部兑付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科远智慧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除上述事项外,我们认为,科远智慧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远智慧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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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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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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