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根据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月25日止。
关联董事丁泽成先生、张小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