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于近日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开展的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公司产品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 | 适应症 | 规格 | 拟中选价格(元/瓶) | 拟主供省份 |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属于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1.0g | 3.65 | 福建、重庆、江西 |
注:1、上述产品的拟中选价格等信息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结果为准。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拟中选产品的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此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2024年,公司拟中选品种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拟中标品种 | 规格 | 2024年销售收入(万元) | 占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 1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1.0g | 1,369.65 | 3.38% |
本次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十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将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促进公司相关产品国内市场的开拓,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