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股东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股(占总股本比例3.57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3.6415%)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32,300股(占总股本比例
0.89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910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冈永安于2025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4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黄冈永安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 黄冈永安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13日 | 18.05 | 2,632,300 | 0.8933% | 0.9104% |
(1)黄冈永安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为17.02元/股-19.02元/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
| 黄冈永安 | 合计持有股份 | 10,529,232 | 3.5731% | 3.6415% | 7,896,932 | 2.6798% | 2.73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29,232 | 3.5731% | 3.6415% | 7,896,932 | 2.6798% | 2.731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陈勇 | 合计持有股份 | 63,468,000 | 21.5378% | 21.9502% | 63,468,000 | 21.5378% | 21.95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67,000 | 5.3844% | 5.4876% | 15,867,000 | 5.3844% | 5.487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601,000 | 16.1533% | 16.4627% | 47,601,000 | 16.1533% | 16.4627% | |
| 合计持有股份 | 73,997,232 | 25.1108% | 25.5917% | 71,364,932 | 24.2176% | 24.6814%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396,232 | 8.9575% | 9.1291% | 23,763,932 | 8.0642% | 8.218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601,000 | 16.1533% | 16.4627% | 47,601,000 | 16.1533% | 16.4627%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黄冈永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黄冈永安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