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002365)_公司公告_永安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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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002365证券简称:永安药业公告编号:2025-5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股(占总股本比例3.57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641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32,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89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910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冈永安于2025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9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587,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9717%,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勇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9月4日
权益变动过程基于经营需要,黄冈永安于2025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9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永安药业股票代码002365
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A股、B股等)变动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黄冈永安A股410,0000.1391%
合计410,0000.139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勇合计持有股份63,468,00021.5378%63,468,00021.53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867,0005.3844%15,867,0005.3844%
有限售条件股份47,601,00016.1533%47,601,00016.1533%
黄冈永安合计持有股份10,529,2323.5731%10,119,2323.43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29,2323.5731%10,119,2323.43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73,997,23225.1108%73,587,23224.97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396,2328.9575%25,986,2328.8184%
有限售条件股份47,601,00016.1533%47,601,00016.1533%
注: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294,682,500股为基数。若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89,145,150股为基数,则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勇持股比例为21.9502%,黄冈永安持股比例为3.641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共计为25.5917%。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勇持股比例为21.9502%,黄冈永安持股比例为3.433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共计为25.449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股(占总股本比例3.57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641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32,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89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9104%),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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