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于近日知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部分银行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序号
| 序号 | 账户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账户性质 | 冻结额度(元) | 该账户被冻结金额(元) |
| 1 | 同德化工 | 中国建设银行河曲支行 | 1400********1334 | 基本户 | 55,415,332.42 | 1,391,309.47 |
| 2 | 同德化工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 | 2002********2280 | 一般户 | 27,757.89 | |
| 3 | 同德化工 | 山西银行忻州分行 | 2006********0308 | 一般户 | 2,415.73 | |
| 4 | 同德化工 | 中国工商银行河曲县支行 | 0512********9543 | 一般户 | 4,582.75 | |
| 5 | 同德化工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1101********0006 | 一般户 | 160.77 | |
| 6 | 同德化工 | 浦发银行忻州支行 | 1021********1021 | 一般户 | 312.82 | |
| 7 | 同德化工 | 中信银行太原和平北路支行 | 8115********2142 | 一般户 | 335.32 | |
| 8 | 同德化工 | 中国建设银行河曲支行 | 1400************1753 | 专户 | 7,834.38 | |
| 9 | 同德化工 | 中国建设银行河曲支行 | 1401************0045 | 外币户 | 10,014.33 | |
| 10 | 同德化工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 1500************0898 | 外币户 | 13,133.00 | |
| 11 | 同德科创 | 中国银行河曲支行 | 1467************6165 | 基本户 | 351,705.58 | |
| 12 | 同德科创 | 中国工商银行忻州原平支行营业室 | 0512************5231 | 一般户 | 16,627.90 | |
| 13 | 同德科创 | 交通银行忻州分行营业部 | 5425************6060 | 一般户 | 12,106.05 |
| 14 | 同德科创 | 原平农商营业部 | 3041************4391 | 一般户 | 580.14 | |
| 15 | 同德爆破 | 中国建设银行忻州分行营业部 | 1400************2074 | 基本户 | 11,189,465.17 | |
| 16 | 同德爆破 | 中国农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 0465************0784 | 一般户 | 13,180,539.68 | |
| 合计 | 55,415,332.42 | 26,208,880.98 | ||||
(1)上述公司建设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及同德科创中国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被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后远东租赁和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应当于2025年7月25日支付租金及留购价款10,003,700.00元,公司因建设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被冻结未能支付。2025年8月28日应远东租赁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扣划公司建设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10,276,500.00元,用于偿还远东租赁租金等相应款项。
(2)公司建设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及同德科创中国银行河曲支行基本账户等尚被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租赁”)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本次前述账户的冻结为轮候冻结。
2、冻结原因
因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合同纠纷,海通租赁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正积极跟进、核查本事项,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已与海通租赁积极协商和解,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妥善处理双方纠纷,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至正常状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银行账户合计被冻结资金人民币26,208,880.98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1%,占202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3.97%。根据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766.18万元,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531.45万元;根
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5年6月末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89.67万元,2025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6,183.9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保持正向流入,具备良好的现金流保障。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0,235.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00,369.72万元,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被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公司日常资金结算及安排正常有序,有效保障了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除上述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有其他银行账户可正常使用,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结合公司目前持续正向经营现金流状况,以及资产结构和资金安排,公司认为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稳定。同时,本次冻结不涉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冻结,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