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证券代码:002356证券简称:赫美集团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盈彩拓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彩拓展”)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与关联方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海奥兰”)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资金总额不超过746.49万元,其中,发生采购商品或服务、接受劳务合计金额为
130.11万元,发生销售商品或服务、提供劳务合计金额为616.38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氢美”)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与关联方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孝义市盛世富源甲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富源”)及其控制的企业、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大华通”)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及郑梓豪先生控制的企业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资金总额不超过63,909.57万元,其中,发生采购商品或服务、接受劳务合计金额为54,058.06万元,发生销售商品或服务、提供劳务合计金额为9,851.51万元。
综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合计不超过64,656.06万元。公司2025年1-10月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4,854.25万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梓微、郑梓豪、马小龙、李海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5年1-10月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服务、接受劳务 |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相关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130.11 | 0 | 105.84 |
| 鹏飞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 租赁经营场所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70.75 | 0 | 16.74 | |
| 采购燃料及加注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32.30 | 0 | 16.45 | ||
| 采购运输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0.00 | 0 | 120.09 | ||
| 采购其他商品及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73.11 | 0 | 23.77 | ||
| 盛世富源及其控股企业 | 采购LNG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47,377.84 | 0 | 25,287.18 | |
| 山西郑旺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氢气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5,777.10 | 0 | 2,988.50 | |
| 采购电力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202.00 | 0 | 147.56 | ||
| 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 | 购买技术服务及运维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524.96 | 0 | 199.16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5年1-10月发生金额 |
| 小计 | - | - | 54,188.17 | 0 | 28,905.29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提供劳务 |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616.38 | 0 | 505.16 |
| 鹏飞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 销售LNG并提供加注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220.98 | 0 | 126.02 | |
| 山西鹏飞焦化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 533.21 | 0 | 398.85 | |||
| 鹏飞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 销售氢气并提供加注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19.20 | 0 | 14.09 | |
| 销售商品及相关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544.90 | 0 | 385.69 | ||
| 山西拓源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1,000.00 | 0 | 918.14 | ||
| 山西大华通及其控股企业 | 销售LNG并提供加注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52.61 | 0 | 34.03 | |
| 销售氢气并提供加注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7,027.50 | 0 | 3,510.36 | ||
| 提供充电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378.00 | 0 | 0.00 | ||
| 盛世富源及其控股企业 | 提供咨询服务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10.00 | 0 | 1.46 | |
| 郑梓豪控制的企业 | 销售LNG、氢气并提供加注服务及其他商品 |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65.11 | 0 | 55.16 | |
| 小计 | - | - | 10,467.89 | 0 | 5,948.96 |
注:①以上2025年1-10月发生金额所涉数据未经审计,为含税金额。②山西鹏飞焦化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焦化”)为鹏飞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山西拓源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拓源”)为鹏飞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③山西郑旺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旺氢能源”)为盛世富源全资子公司。④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简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梓豪控制的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鹏飞集团(含其控制企业)、盛世富源(含其控制企业)、山西大华通(含其控制企业)以及郑梓豪先生控制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为鹏飞集团及(或)其控股企业、盛世富源及(或)其控股企业,山西大华通及(或)其控股企业、郑梓豪先生控制的企业,故对其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式,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四)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服务、接受劳务 |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相关服务 | 105.84 | 145.06 | -27.04%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
| 鹏飞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 租赁经营场所 | 16.74 | 10.78 | 55.29% | ||
| 采购相关服务 | 6.70 | 121.89 | -94.50% | |||
| 采购燃料 | 16.45 | 53.45 | -69.22% | |||
| 采购其他商品或服务 | 17.07 | 36.92 | -53.76% | |||
| 采购运输服务 | 120.09 | 1,217.91 | -90.14% | |||
| 盛世富源及其控股企业 | 采购LNG、氢气等商品 | 28,423.24 | 55,336.82 | -48.64% | ||
| 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 | 购买技术服务 | 199.16 | 235.91 | -15.58% | ||
| 小计 | - | 28,905.29 | 57,158.74 | -49.43%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提供劳务 | 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 | 505.16 | 854.31 | -40.87% | |
| 鹏飞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 销售LNG、氢气、其他商品或服务 | 5,387.18 | 8,331.56 | -35.34% | ||
| 盛世富源及其控股企业 | 销售LNG | 1.46 | 53.55 | -97.27%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郑梓豪控制的企业 | 销售LNG、氢气等商品 | 55.16 | 137.46 | -59.87% | ||
| 小计 | - | 5,948.96 | 9,376.88 | -36.56%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差异较大的原因:1、以上数据仅为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并非2025年全年数据;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会因市场需求波动、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从而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注:以上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履约能力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海南沧海奥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6MA5U2PDD1T
(3)住所: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海花岛一号岛E-S11至E-S26,ES3,ES5,ES7至ES10,ES32,ES38,商铺
(4)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5日
(5)法定代表人:于阳
(6)注册资本:1,500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小食杂;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用电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文艺创作;住房租赁;健身休闲活动;咨询策划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钟表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化妆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美发饰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9)股权结构:海南北申南旅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10)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阳先生同时担任沧海奥兰董事长兼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沧海奥兰资产总额为6,069.02万元,净资产为1,124.9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278.35万元,净利润为-8.98万元(未经审计)。
2、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MA0KX8656Y
(3)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下栅乡下栅村
(4)成立日期:2020年01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马小龙
(6)注册资本:16,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大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酒店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鹏飞控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马小龙先生同时担任鹏飞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鹏飞集团资产总额为770,327.30万元,净资产为557,367.8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03,952.86万元,净利润为11,129.43万元(未经审计)。
3、山西鹏飞焦化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鹏飞焦化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MA0L1G697R
(3)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下栅乡下栅村
(4)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1日
(5)法定代表人:张志龙
(6)注册资本:240,000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热力生产和供应;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商务秘书服务;礼仪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房地产咨询;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山西鹏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鹏飞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鹏飞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关联关系:鹏飞焦化为鹏飞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谨慎认定鹏飞焦化为公司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鹏飞焦化资产总额为568,149.24万元,净资产为157,079.7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92,021.24万元,净利润为-4,057.98万元(未经审计)。
4、山西拓源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拓源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MAE81DEQ29
(3)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下栅乡下栅村
(4)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宋宇旭
(6)注册资本:2,600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木材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销售;光缆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山西鹏飞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96.1538%股权,山西富鸿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8462%股权。鹏飞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鹏飞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关联关系:山西拓源为鹏飞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谨慎认定山西拓源为公司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西拓源资产总额为54,320.16万元,净资产为2,625.9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5,150.96万元,净利润为125.90万元(未经审计)。
5、孝义市盛世富源甲醇制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孝义市盛世富源甲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0988501338
(3)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孝义市梧桐镇南姚村西北
(4)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常成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筹建3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山西鹏飞集团焦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山西华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10)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李海刚先生同时担任盛世富源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盛世富源资产总额为481,917.05万元,净资产为291,735.1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67,586.20万元,净利润为6,584.97万元(未经审计)。
6、山西郑旺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郑旺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MA0L9TTRX6
(3)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梧桐镇南姚村
(4)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常成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盛世富源持有其100%股权,为盛世富源全资子公司。
(10)关联关系:郑旺氢能源为盛世富源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谨慎认定郑旺氢能源为公司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郑旺氢能源资产总额为75,096.15万元,净资产为7,876.6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220.50万元,净利润为421.55万元(未经审计)。
7、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MA7XBAAHXH
(3)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梧桐镇南姚村(鹏飞焦化厂南侧综合办公楼)
(4)成立日期:2022年10月09日
(5)法定代表人:郝冠兵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报废机动车回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洗车服务;润滑油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紧急救援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卫星导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山西鹏飞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关联关系:山西大华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梓豪间接持有23%股权、董事长郑梓微间接持有23%股权的公司,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谨慎认定山西大华通为公司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西大华通资产总额为21,307.71万元,净资产为3,635.6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8,631.35万元,净利润为-1,746.70万元(未经审计)。
8、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至简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M83B000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科路6号院3号楼5层504-178
(4)成立日期:2023年06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郑梓豪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演出经纪;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销售;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家用电器研发;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郑梓豪持有其80%股权,厦门雅恒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的股权。
(10)关联关系:至简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至简能源资产总额为2,798.20万元,净资产为2,420.8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44.36万元,净利润为-1,016.28万元(未经审计)。
9、郑梓豪,身份证号:1423011997********,住所:山西省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郑梓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服务质量稳定,客户口碑良好,运营规范,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沧海奥兰、鹏飞集团、鹏飞焦化、山西拓源、郑旺氢能源、盛世富源、山西大华通、至简能源及郑梓豪先生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及子公司测算,2026年1-12月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4,656.06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2026年度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兼顾效益与经营效率所做的市场化选择,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该等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持续性。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需要以2026年度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