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1 |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详见2025年1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