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002345)_公司公告_潮宏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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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浩然)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解浩然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 责,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解浩然,管理学博士。曾任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长期专注于企业文化、 领导力等领域的研究、咨询与培训工作。现任北京同有三和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秘 书长、大日广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北京博雅精英国际 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董事,并担任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 董事会4次,列席股东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

应参加董 本报告期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以通讯方 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缺席董事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解浩然 4 2 2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参与专门委 员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 议。任职期间,本人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形,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1 1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 按规定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 沟通。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 人员构成及其独立性、审计计划等关键事项,与公司内审负责人及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围绕审计重点领域、重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审 计发现等核心内容听取汇报,持续跟进审计进展,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 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及关注深 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切,认真阅读公司公告,并主 动跟踪监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外部市场 变化,研判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管理层严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 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 门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更好服务公司高质量 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六)现场工作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2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并实地考察公司门店 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及规范运作等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舆情、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经验,就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运作积极建言献策,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给予积极、高效的 支持与配合,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 关议案及背景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定价 自愿、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及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呈现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相关定期报告的审议 与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同时,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基础上,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成效与运行状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请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 资质、执业质量、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其具备从事H 股发行与上市相关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良好诚信记录和充分的资源保障, 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境外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

构。

2、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性原则,所提供 的审计服务公正、公允,有效支持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 于其专业能力与过往履职表现,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谭汉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认真审阅了谭汉珊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素养、独立性及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其薪酬标准合理, 发放程序规范,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监管规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结合 公司战略、行业水平和绩效表现,公平合理,具有激励作用,有利于公司长期发 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 规范运作,就重点事项积极与管理层沟通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对公司财务及业 务的监督职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 用,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勤勉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 平,加强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同时,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促进经营更加规范、 高效,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解浩然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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