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5日 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久安”)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此期间,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机构的作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深圳久安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2. 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