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 | 退市公司 |
| 新纶精密制造(安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子公司 | 退市公司子公司 |
执行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4)粤03民终26526号立案时间:2025年8月29日案号:(2025)粤0309执11515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12月9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5-085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款项455,727.21元机利息,并执行案件受理费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目前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退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