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71证券代码:400246 证券简称:新纶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0月20召开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规情形或者重大风险等,应当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履行职能职责;否则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违反本办法的,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八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如发生泄密事项将按照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除有明确标注外,本办法所称 “以上”、“以内”、“之前” 含本数,“超过”、“低于” 不含本数。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