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57证券代码:400246 证券简称:新纶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纶精密制造(安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1972执3240号)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 | 退市公司 |
| 新纶精密制造(安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子公司 | 退市公司子公司 |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粤1972民初6777号
立案时间:2025年2月18日
案号:(2025)粤1972执32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9月15日
2.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0309执8405号)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 | 退市公司 |
执行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4)粤0309民初11242号立案时间:2025年6月4日案号:(2025)粤0309执8405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9月16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应由被告东莞市鼎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被告贲政顶在624元范围内连带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0309执8405号)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款项15,201.25元及利息、利息306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纶精密制造(安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1972执3240号)
全部未履行。
2.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0309执8405号)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目前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退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公告编号:2025-057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