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002341)_公司公告_新纶3: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时间:2025年7月18日

新纶3: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30

公告编号:2025-049证券代码:400246 证券简称:新纶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1424执150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公司退市公司

执行法院:五华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粤1424民初1117、217、993、1390、543号

立案时间:2025年2月25日

案号:(2025)粤1424执1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五华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7月18日

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被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宁0106执2865号)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公司退市公司
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退市公司子公司退市公司子公司

执行法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4)宁0106民初19702号立案时间:2025年2月26日案号:(2025)宁0106号执2865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7月16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常州)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银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621元,由原告银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327元,被告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7,294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1.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粤1424执150号)

全部未履行。

2.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号:(2025)宁0106号执2865号)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目前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退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2.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宁0106民初19702号)

公告编号:2025-049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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