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洪涛(002325)_公司公告_洪涛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的公告

时间:2026年3月17日生效日期:2026年2月26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洪涛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9

公告编号:2026-001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收到日期:2026年3月17日生效日期:2026年2月26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公司
刘年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
侯春伟、SU YI(苏毅)、李福华等三人董监高时任董监高人员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说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

公告编号:2026-00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公告编号:2025-007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关于该次立案调查,公司本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2号)。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年新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未组织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系对公司2023年度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洪涛股份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1月中下旬,经公司财务部测算及年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洪涛股份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约10亿元,如果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则亏损约14亿元。2024年1月31日,洪涛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3.5亿元至6.5亿元。2024年4月30日,洪涛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4.04亿元。在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期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金额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财务资料、询问笔录、相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洪涛股份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刘年新时任洪涛股份董事长,知悉公司测算2023年度净利润预计亏损约10亿元,却批准业绩预告披露为预计亏损3.5亿元至6.5亿元,直接导致相关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虚假;侯春伟时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SU YI(苏毅)时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知悉公司测算2023年度净利润预计亏损约10亿元,却同意业绩预告披露为预计亏损3.5亿元至6.5亿元,二人均未勤勉尽责;李福华时任公司副总裁,分管财务工作,知悉公司测算2023年度净利润预计亏损约10亿元,建议业绩预告披露为预计亏损8.5亿元至15亿元,却在事后追认业绩预告披露为预计亏损

3.5亿元至6.5亿元,未勤勉尽责;四人均系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深圳证监局2026年2月26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积极消除对公司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将对公司财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工作,积极消除对公司财务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26〕2号)《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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