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威、林阳共同出资设立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达”)。大连美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图”)股东杨威及林阳为本次交易设立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图”)用于剥离大连美图的纤维素基材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标的业务剥离至联美图后,联美达以2,500万元购买联美图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及《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前期公司与杨威、林阳及大连美图共同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约定,杨威、林阳承诺联美达于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00.00万元、1,80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400.00万元。若联美达2024年度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业绩承诺目标的80%,或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3,400.00万元,则杨威、林阳应于联美达对应各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以现金形式向
联美达一次性补足。
三、业绩情况及业绩补偿情况联美达自2023年12月15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如下:
| 年度 | 金额(万元) |
| 2023 | 78.84 |
| 2024 | 1,679.29 |
| 2025 | 1,676.03 |
| 合计 | 3,434.17 |
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联美达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434.17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2046号),联美达业绩承诺期2024年度及2025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3,355.3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3,400.00万元,根据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为
44.67万元。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为提升长期竞争力,联美图增加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技术壁垒,增加新业务线的投入以进一步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同时为满足未来产能扩张及工艺升级的需求,完成了新工厂的投资建设。上述举措导致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及相关费用有所增加,对联美达业绩完成情况造成了阶段性影响,但为联美达及联美图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的约定,推动业绩补偿的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相关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