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_公司公告_齐心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齐心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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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齐心控股)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票代码:002301股票简称:齐心集团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齐心集团股票代码:002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707-1708
一致行动人住所/通讯地址:
陈钦鹏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
陈钦武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
陈钦徽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齐心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齐心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于2025年9月19日与蔡晓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以6.1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蔡晓玲。

本次协议转让前,齐心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7,84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34.36%,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09,63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42.93%。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1,77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29.36%,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73,56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37.93%,持股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蔡晓玲持有公司股份3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成为公司持股5.00%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2.93%下降至37.9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2025年【第1号公告】),本次持股比例变动跨越40%刻度值,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特此提报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4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5

附表一 ...... 17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齐心控股集团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
公司/上市公司/齐心集团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齐心控股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707-1708
法定代表人陈钦鹏
注册资本21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1044158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董事成员陈钦鹏(董事长)、陈钦奇(董事)、陈钦武(董事)
主要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38%,陈钦鹏持股33.81%,陈钦奇持股13.8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707-17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齐心控股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陈钦鹏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4405241972XXXXXXXX
国籍中国
住所/长期居住地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股权变更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鹏的弟弟、齐心控股及齐心控股集团少数股东陈钦发因病去世。根据家族安排和公证,陈钦鹏全部继承陈钦发持有的齐心控股、齐心控股集团的股权,上述股权继承已于2025年9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陈钦鹏作为实际控制人,通过继承方式受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让陈钦发所持齐心控股和齐心控股集团的股权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加强。该次股权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齐心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陈钦鹏。该次继承及股权变更完成前后,齐心控股和一致行动人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齐心集团的股份仍然为

42.93%,未发生合计持股变化和权益变动。

1、变更前齐心控股股权结构图如下:

2、变更后齐心控股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齐心控股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陈钦武

姓名陈钦武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4405821979XXXXXXXX
国籍中国
住所/长期居住地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任上市公司行政中心总经理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

一致行动人:陈钦徽

姓名陈钦徽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4403061983XXXXXXXX
国籍中国
住所/长期居住地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任上市公司制造中心总经理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钦鹏,陈钦鹏与陈钦武、陈钦徽为兄弟关系,因此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与齐心控股互为一致行动人。

在本次协议转让前,齐心控股及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齐心控股247,845,09734.36%
陈钦鹏4,186,0750.58%
陈钦武36,000,0004.99%
陈钦徽21,600,0002.99%
合计309,631,17242.93%

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及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齐心控股211,775,09729.36%
陈钦鹏4,186,0750.58%
陈钦武36,000,0004.99%
陈钦徽21,600,0002.99%
合计273,561,17237.93%

二、转让双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说明蔡晓玲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鹏弟弟陈钦发在世时的配偶,现陈钦发已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其婚姻关系已消除,与陈钦鹏兄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陈钦发生前是齐心控股和齐心控股集团的少数股东,不直接持有齐心集团股票;且陈钦发生前所持齐心控股和齐心控股集团的股权已由陈钦鹏全部继承,并于2025年9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蔡晓玲与齐心控股及齐心控股集团无股权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经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三条所列一致行动情况,本次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自查认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与蔡晓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以

6.1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蔡晓玲。

本次协议转让前,齐心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7,84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34.36%,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09,63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42.93%。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1,77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29.36%,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73,56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37.93%,持股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蔡晓玲持有公司股份3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成为公司持股5.00%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2.93%下降至37.9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2025年【第1号公告】),本次持股比例变动跨越40%刻度值,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特此提报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前后,齐心集团的总股本为721,307,933股(含回购库存股)不变。本次协议转让变更前后,齐心控股、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持有的齐心集团股权比例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齐心控股247,845,09734.36%211,775,09729.36%
陈钦鹏4,186,0750.58%4,186,0750.58%
陈钦武36,000,0004.99%36,000,0004.99%
陈钦徽21,600,0002.99%21,600,0002.99%
合计309,631,17242.93%273,561,17237.93%

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1,77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29.36%,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73,56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37.93%,持股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陈钦鹏为齐心控股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相关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齐心控股于2025年9月19日与蔡晓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以6.1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蔡晓玲。本次协议转让后,齐心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11,77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29.36%,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73,56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37.93%,持股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的持股情况、持股比例及股份质押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齐心控股211,775,09729.36%83,310,00039.34%11.55%
陈钦鹏4,186,0750.58%00.00%0.00%
陈钦武36,000,0004.99%33,650,00093.47%4.67%
陈钦徽21,600,0002.99%19,600,00090.74%2.72%
合计273,561,17237.93%136,560,00049.92%18.93%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齐心控股本次协议转让所得资金将用于自身资金规划需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除此之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齐心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陈钦鹏

一致行动人:

陈钦鹏

陈钦武

陈钦徽

日期:

2025年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的营业执照及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的身份证明文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1、置备地点:齐心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陈钦鹏

一致行动人:

陈钦鹏

陈钦武

陈钦徽

日期:

2025年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
股票简称齐心集团股票代码002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707-1708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继承□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09,631,17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6,491,616股;限售股3,139,556股)持股比例:42.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273,561,17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70,421,616股;限售股3,139,556股)变动数量:-36,070,000股变动比例:-5.000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19日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其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协议及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协议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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