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1证券简称:齐心集团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基于高效决策考虑,董事会一并提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基于以上提案审议情况,现就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8.0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 9.0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提案说明
(1)以上议案1.00-7.00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议案8.00-10.00已经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2)议案8.00-10.00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议案6.00-10.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提案编码设置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设置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设置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5年9月1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会”字样)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在本次股东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7.00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8.0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
| 9.0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