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6,0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且非窗口期,未超过减持前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通过集中竞价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未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符合相关规定,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
| 束龙胜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18日 | 7.11 | 502,000 | 0.0678 |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25日 | 7.58 | 510,000 | 0.0689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28日 | 7.61 | 1,980,000 | 0.2675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11日 | 7.78 | 440,000 | 0.0595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12日 | 8.56 | 2,660,000 | 0.3594 | |
| 合计 | - | - | - | 6,092,000 | 0.8231 |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比例(%) | ||
| 束龙胜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05,036 | 4.54% | 27,513,036 | 3.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01,259 | 1.14% | 2,309,259 | 0.3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203,777 | 3.41% | 25,203,777 | 3.41%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束龙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法律法规,履行了减持计划以及实施减持等有关披露义务。
2、上述董事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束龙胜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