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公司简称:辉煌科技公告编号:2025-040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肖常和 | 2006年5月 | 2007年12月 | 2008年5月 | 2025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韩瑞瑜 | 2022年10月 | 2020年4月 | 2022年10月 | 2025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张金华 | 2007年1月 | 2007年 | 2011年12月 | 2025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2024年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4年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 2022年 |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韩瑞瑜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4年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3年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组成员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2024年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4年 |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2023年 |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2年 |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 2024年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及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处理日期 | 处理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肖常和 | 2024年8月27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行为予以监管警示 |
| 2 | 肖常和 | 2024年11月1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行为予以监管警示 |
3.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5万元(含税),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含税),本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8.7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3年,在此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具备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