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002290)_公司公告_禾盛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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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审议程序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

2、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7.29万元,母公司净利润6,374.5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61,713.77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5,737.12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37.12万元。

3、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8,112,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2,103,589.30元。

5、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遵循“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说明: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2,103,589.3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3,372,866.9797,909,785.4582,771,397.7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17,137,726.8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7,371,239.3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2,103,589.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4,684,683.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2,103,589.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占总资产比例(%)2024年度占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
衍生金融资产0000
债权投资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00,000.001.2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
其他流动资产6,816,259.770.346,302,808.950.35
合计31,816,259.771.586,302,808.950.35

注:其他流动资产指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230Z0261号《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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