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的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190,000股,本次变动触及1%刻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818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14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趵朴富通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190,000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3,570,000股,大宗交易减持620,000股,合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29%,持股比例由9.99998%减少至8.89768%。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股票简称 | 保龄宝 | 股票代码 | 00228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股份种类(A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190,000 | 1.10229% | ||||||
| 4,190,000 | 1.1022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请注明)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8,011,644 | 9.99998% | 33,821,644 | 8.89768%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011,644 | 9.99998% | 33,821,644 | 8.8976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持有公司股份38,139,24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0.3144%)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93,02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7,395,347股);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 | |||||||
| (3,697,673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股份减持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 | ||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