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84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
2025-070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
、本次股东会是否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中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5,530,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8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004,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831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8,526,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7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37,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37,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348%。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5,261,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2%;反对2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弃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04%;反对2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1%;弃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三、律师见证情况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