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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证券简称:浙富控股公告编号:2026-0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辽宁申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辽宁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申联”)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4日、10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对辽宁申联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40,0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辽宁申联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辽宁申联的担保余额为40,0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00万元。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5月20日、9月25日、9月30日及10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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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9)、《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5-067)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辽宁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3MA0YB1BN98 |
| 法定代表人 | 叶锋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1月28日 |
| 登记机关 |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住所 |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 经营范围 | 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废旧金属、废旧电线电缆、废旧塑料、电子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工、销售;危废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辽宁申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辽宁申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2,012.11 | 9,594.09 |
| 负债总额 | 6,948.47 | 4,243.03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5,063.64 | 5,351.06 |
| 项目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287.42 | -366.44 |
| 净利润 | -287.42 | -366.44 |
注:截至2025年
月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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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辽宁申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辽宁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4、担保金额: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22,44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58,969.95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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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