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028,4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719,811,300股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情况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或将股票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名下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2025年9月1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提前终止。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