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002264)_公司公告_新华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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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10: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人民币5.8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74元/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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