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
月
日下午3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