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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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330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6,302人调整至5,972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6,806万份调整至5,971.652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20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972名激励对象授予5,971.65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21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